东大会决定。 定。 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 事务所,应当提前三十天事先 应当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 七十九 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 所,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 条 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 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 意见。 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 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 当情形。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第一百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 知,以专人送出、邮件、电子 八十二 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公告的方 邮件、传真或公告的方式进 条 式进行。 行。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 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第一百 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 九十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条 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九十四 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 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 条 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司承继。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第一百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九十五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 条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 告。 上公告。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单。 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第一百 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九十七 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 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条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应的担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一)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者被撤销; 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 (四)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九十九 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 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 条 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 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 解散公司; 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出现上述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 由出现。 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 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规 第(一)项、第(三)项、第(四) 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 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 第二百 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由董事组成,但是本章程另有规定或者 条 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 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 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 公司依照前款的规定应当清算,逾期不 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后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 不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百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 (六)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零一条 余财产;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 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 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 第二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零二条 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 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 第二百 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 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 零三条 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 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 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 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 第二百 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