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数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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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      □是 √否

 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      □是 √否

 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眼数据”“公司”或“本公司”),系由瞿研、吕楠、
无锡必瑞电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
元。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699308403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0.00 万元。

  2016 年 7 月 22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597 号)批复,2016 年 8 月
10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代码:838473,股票简称:慧眼数据。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
股本总数 3,500.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3,500.00 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 1 号清
华创新大厦 A1501-A1505。

    (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系统服务业,主要从事智能客流统计系统设计与安装服务。

    (四)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2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无锡慧眼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全资      一级        100            100

下简称“慧眼人工”)

常州慧眼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      一级        100            100

(以下简称“常州慧眼”)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一年(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2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具有财务重要性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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