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405,402.99 83,993,953.4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6,717.57 555,486.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212,120.56 84,549,439.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229,703.21 42,474,58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024,892.84 10,033,651.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40,369.28 8,361,931.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74,437.40 5,971,529.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669,402.73 66,841,69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2,717.83 17,707,743.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42,100.0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2,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2,311,818.19 815,860.13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1,818.19 815,860.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281.81 -815,860.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 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074,040.33 19,571,024.6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0,344.49 341,081.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484,384.82 19,912,106.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84,384.82 -18,912,106.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11,385.18 -2,020,222.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168,821.74 35,735,562.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957,436.56 33,715,339.43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 □是 √否 变化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 □是 √否 化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 □是 √否 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 □是 √否 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本附注参考往期财务报告披露内容。 1.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3,203,829.09 29,857,207.7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 — -10,809.79 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3,203,829.09 29,846,398.0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0,963,152.19 25,444,710.62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539,279.53 应付普通股股利 24,978,000.00 19,548,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9,188,981.28 33,203,829.09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苏州蜜思肤化 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蜜思肤”)整体变更设立,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取得苏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57378923XW 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后经历次增资,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 7,240.00 万元。 本公司经营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 11666 号开平商务中心 G 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郑久炎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决议批准 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