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8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8.21 0.15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②上期发生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0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42 0.22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名称: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 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 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9,938.80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614,670.00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761.2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14,847.52 减:所得税影响数 153,711.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61,135.64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