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隆科技 NEEQ : 834823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刘志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燕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5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7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6 附件Ⅱ 融资情况...... 86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201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我司 指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帝隆云计算有限公司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双玉 指 广州双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报告期、本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管理层 指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长江承销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GuangzhouDeelonTechnologyCo.,Ltd.Deelon DeelonTechnology 法定代表人 刘志兵 成立时间 2006 年 3 月 1 日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广州双玉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实际控制人为(刘志兵、 投资有限公司) 动人 李海燕),一致行动人 为(刘志兵、李海燕)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 行业分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1 软件开发 6510 软件开发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数字金控、供应链金融、数字科技、智慧康养。 挂牌情况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 帝隆科技 证券代码 834823 挂牌时间 2015 年 12 月 9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11,857,564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长江承销保荐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 否 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 200 号国华金融中心 B 栋 20 层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李海燕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号 201 房(部位:自 编号:201 单元) 电话 020-85683117 电子邮箱 lilyli@deelon.com 传真 020-85683117 公司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邮政编码 510000 515 号 201 房(部位:自 编号:201 单元) 公司网址 www.deelon.com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83796251U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201 注册资本(元) 11,857,564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 否 变更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1.经营模式 公司是金融科技 IT 解决方案服务商,已发展成为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提供数字金融、数字科技、智慧医康养等解决方案和服务。 2.盈利模式 公司围绕行业客户持续经营的模式和体系,盈利模式清晰和明确,盈利的重点是: (1)软件许可费:包括软件平台使用许可费、软件功能模块使用许可费。 (2)运维服务费:包括软件服务费(年费)、增值服务费等。 (3)咨询实施费:包括业务咨询、软件实施交付、培训、客户化开发、系统优化等,项目建设服务费等。 3.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采用直销和渠道两种方式,华南地区建立直销团队开展销售业务,华南以外区域以渠道合作为主。 4.研发模式 公司成立 18 年,报告期内有软件著作权 81 项,专利权二项,均为公司独立研发完成,公司是国家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通过软件 CMMI3 认证、ISO27001 安全认证、ISO9001 质量认证。 公司在研发上建立了核心的研发骨干团队,通过自主研发模式,研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二)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单项冠军”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我司于 2023 年 1 月通过省专精特新的认定。我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依据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上述认定的主要指标依据是我司在研发上的投入与产出价值。 上述创新属性的认定,使得我司在未来融资及参与大型投标项目中 具有竞争优势,未来我司将持续加强产品创新与升级,提升公司的 竞争优势。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1,185,174.06 9,828,688.25 13.80% 毛利率% 17.45% 14.4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011,616.03 -2,651,527.97 -61.85% 净利润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