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
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
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
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
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1、收入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型划分为软件产品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硬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软件产品销售收入
软件产品在满足软件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即软件已交付,客户验收完成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技术开发收入
技术开发收入来源于软件外包业务中的软件定制业务以及基于公司自有软件的二次开发业务。
a.对于软件外包业务中的软件定制业务的劳务交易,公司已完成相关软件的开发,客户验收完成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b. 基于公司自有软件的二次开发业务,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对公司的自有软件进行二次开发,于公司已完成自有软件二次开发的上线调试并且经客户验收完成时确认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来源于软件外包业务中的人员外包服务、合作运营服务以及与 IT 服务相关的普通运维服务。
a.软件外包业务中的人员外包服务是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软件外包服务的协议,根据客户需求派驻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在履约时,客户同时取得并耗用公司履约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按照时段履约确认收入。客户定期与公司业务人员核对外派人员数量、工时并进行结算,公司根据经与客户双方确认的费用结算单确认收入。
b.合作运营服务由公司提供互联网金融相关软件系统(众筹、P2P 等)给合作运营商,由运营商负责运营相关互联网金融系统平台。在履约时,客户同时取得并耗用公司履约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按照时段履约确认收入。合作运营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季度支付给公司技术服务费,公司根据经与客户双方确认的费用结算单确认收入。
c.普通运维服务包括维护服务业务和项目技术服务。维护服务业务在服务期内按期确认收入。项目技术服务,公司需对开发成果负责,成果交付时需客户进行验收;公司于完成技术辅助支撑服务,工作成果交付客户并通过验收时确认收入。
(4)硬件产品收入
硬件产品销售主要为外购硬件商品销售,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硬
件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验收,货权转移给购货方的时点确定为商品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
点确认收入。
2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
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
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
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
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
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
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
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项目中列示。
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
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
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
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
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
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
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5、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