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22 1,796,700.00 25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6,700.00 251,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22 25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8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4,900.00 251,8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307.05 1,872.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728.95 2,361.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1.90 4,234.04 法定代表人:陈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芳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 □是 √否 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 □是 √否 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973913516。法定代表人崔伟明,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 42 号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大厦主楼9 层,实际控制人为崔伟明。 公司成立至今历次变更情况如下: 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5 日,初始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由周金梅 1 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由股东一次性缴足,由股东于 2007 年 1 月 30 日缴付,经 广州惠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7 年 1 月 31 日出具了惠建验字(2007)第 07YZ0536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07 年 1 月 31 日,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周金梅 50.00 货币 100.00 合 计 50.00 100.00 2015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将注册资本从 50.00 万元增至 500.00 万元,本次增资人民币 450.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其中:林凡斯出资 250.00 万元、曾庆赞出资 100.00 万元、文华泉出资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以入资单为入资证明,截止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次增资实 际出资 450.00 万元,经广州市源晟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穗源晟验资 (2015)07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林凡斯 250.00 货币 50.00 曾庆赞 100.00 货币 20.00 文华泉 100.00 货币 20.00 周金梅 50.00 货币 10.00 合 计 500.00 100.00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广州威振贸易有限 公司”更名为“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5 日,股东曾庆赞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以 1.36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 250,000 股给肖长明,2017 年 9 月 26 日,股东文华泉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以 1.36 元/ 股的价格协议转让 250,000 股给肖长明。 上述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林凡斯 250.00 货币 50.00 曾庆赞 75.00 货币 15.00 文华泉 75.00 货币 15.00 周金梅 50.00 货币 10.00 肖长明 50.00 货币 10.00 合 计 500.00 100.00 2018 年 4 月 11 日,林凡斯、曾庆赞、文华泉、周金梅、肖长明与自然人孙宇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将股东林凡斯、曾庆赞、文华泉、周金梅、肖长明持有的本公司 99.00%的股份以 1.36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孙宇晨。因原股东部分股权存在限售条件,需要解除限售后完成股权转让。 多次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协议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股权后,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9年 6 月 21 日完成交割,交割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孙宇晨 495.00 货币 99.00 林凡斯 4.90 货币 0.98 张玉仙 0.10 货币 0.02 合 计 500.00 100.00 2022 年 12 月 7 日,张玉仙将所持有 0.02%的股份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转让给辽宁清禾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孙宇晨 495.00 货币 99.00 林凡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