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韵: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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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0      货币                  0.98

 辽宁清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      货币                  0.02

                合 计                        500.00                          100.00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东孙宇晨、林凡斯与收购人崔伟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孙宇晨、林凡
斯将其持有本公司合计占比 99.98%的股权,合计 499.90 万股转让给崔伟明,转让价格为 0.94 元/股,
转让总价款共计 470.0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之后,崔伟明持有本公司 99.98%的股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崔伟明                                        499.90      货币                99.98

 辽宁清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      货币                  0.02

                合 计                        500.00                          100.00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更名为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地址变更为辽宁省沈阳市皇
姑区宁山中路 42 号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大厦主楼 9 层。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崔伟明变更为陈岗。

    2、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业:批发业。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软件开发,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油仓储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
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8,060,267.01
元,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营业收入为 1,271,132.37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4,379,829.80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1,509.43 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元。

  针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疑虑的事项,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伟明承诺,同意在可预见的将来提供一切必须之财务支援,以维持本公司的持续经营。

  经评估,上述必要财务支援之承诺具有可行性,本公司财务报表仍以可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24 年 1 月至 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
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
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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