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升级产品 15 个,保障企业核心 竞争力。同时产品团队在海外市场推广 FSTest 品牌,完成国际食品安全快检系列产品转化数十项,并在公司国际官网上线展示各类新产品。 5、产品生产方面 在生产方面,公司严格按照 ISO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把控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 ISO14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等。上半年,公司内部提出“降本增效”、“优化提质”等管理策略,优化产线、产能等资源。 (二) 行业情况 上半年,食品安全事件和政策办法更新持续,政府监管趋势逐步严格。2023 年 12 月 1 日《食用农 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农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果蔬门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为重点,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灯具的商户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2024 年 1 月 9 日,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表示,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委托生产因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缩短上市周期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生产加工方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发展。但同时,因委托双方安全责任不够清晰、委托生产信息不够透明、跨地区监管协同不畅等问题,导致的监管难点堵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办法》聚焦事先预防、过程控制、规范标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难点问题,从明确委托双方资质、强化委托生产监督、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入手,提出了委托生产报告、信用管理、协作监管等措施。对委托双方资质查验、原料交付验收、产品检验留样、生产过程监督、不安全食品召回及赔偿等责任义务进行了细化,对合同约定事项、标签标识要求进行明确。对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并与现行管理制度进行衔接。对委托双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都设定了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全力保障委托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办法》明确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进行委托生产。纳入地方立法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生产经营主体不得从事食品委托生产活动。根据食品生产许可有关要求,需要完整工艺生产的食品不得委托多个受托方分段生产。委托方不得将同一保健食品分段委托生产。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国际食品安全与健康大会上,由孙宝国院士、陈卫院士、谢明勇院 士、黄和院士,以及国际食品科技联盟(IUFoST)主席阿曼·韦拉卡尔塔库苏马赫(Aman Wirakartakusumah)教授、前任主席维什·普拉卡什(Vish Prakash)教授、候任主席塞缪尔·戈德弗洛伊(Samuel Godefroy)教授等中外专家一起,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与国际食品科技联盟共同发布了“2023-2024 年度全球食品安全与健康十大研究热点”。 2024 年 5 月,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 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开展为期 8 个月的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通知》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强化问题整治。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和暗访,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追踪溯源,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督检查。部署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户)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督检查。部署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检查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检验检测行业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公司收入下降,带来行业增速短期波动,但并不影响行业长期增长的动力和逻辑。但受到食品检测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监管趋严的影响,不少业内竞争者经营不善,小公司、小机构可能会退出市场,有规模、经营健康、运营管理效率高的民营企业有望受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三)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专精特新”认定:2023 年 7 月,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 效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依据为《优质 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1 年 12 月,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 2021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二批)(编号: GR202144005526)、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获 2021 年度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二批)(编号:GR202144003943),有效期三年,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30,353,256.48 38,304,789.78 -20.76% 毛利率% 45.63% 57.3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2,275,535.22 1,715,181.26 -815.70% 净利润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8,848,633.49 183,217.31 -4,929.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52% 1.23% - 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58% 0.13% - 率%(依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02 -1,050.00% 偿债能力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31,081,461.76 144,156,706.73 -9.07% 负债总计 23,704,189.41 21,248,090.18 11.5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10,576,096.48 122,851,631.70 -9.99% 净资产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70 1.89 -10.05% 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31% 33.2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8.08% 14.74% - 流动比率 632.90% 626.77% - 利息保障倍数 0.00% -32.03% - 营运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526,673.48 -7,073,383.70 -34.68% 量净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0 3.38 - 存货周转率 2.49 1.32 -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9.07% -7.13% - 营业收入增长率% -20.76% -22.56% - 净利润增长率% -792.28% -69.73% -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项目 金额 占总资产的 金额 占总资产的 变动比例% 比重% 比重% 货币资金 60,148,701.34 45.89% 33,126,921.53 22.98% 81.57% 应收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