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科技 NEEQ : 839938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吴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新德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5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7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9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1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5 附件Ⅱ 融资情况...... 85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天明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明控股 指 浙江天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萧山大光明 指 杭州萧山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 胜井新材 指 胜井新材料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五甲投资 指 杭州五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慈甬分公司 指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慈甬路分公 司 三北大街分公司 指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三北大街分 公司 市心路分公司 指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心路分公司 体育路分公司 指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路分公司 萧山分公司 指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融证券、主办券商 指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层、董监高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Zhejiang Tianming Glasses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 吴雪峰 成立时间 2008 年 2 月 28 日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浙江天明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实际控制人为(吴雪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动人 峰),一致行动人为(吴 存局、吴存超)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 批发和零售业(F)-零售业(F52)-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F523) 行业分类) -钟表、眼镜零售(F5235)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眼镜、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批发、零售、以及验光配镜服务。 挂牌情况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 天明科技 证券代码 839938 挂牌时间 2016 年 12 月 1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21,960,000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国融证券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 否 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 号金隅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吴小伟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鸿兴路 358 号 5 幢 518 室 电话 0571-83862799 电子邮箱 hywlzq@126.com 传真 0571-83862799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 邮政编码 310000 技术开发区鸿兴路 358 号 5 幢 518 室 公司网址 www.times888.com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6706286146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兴路 358 号 5 幢 518 室 注册资本(元) 21,960,000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 否 变更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F-52 零售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F-52 零售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F-52”零售业之“5235 钟表、眼镜零售”;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1314”零售业之“1313 专卖店”。 公司作为眼镜零售企业,主要从事眼镜、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的销售。公司客户主要由个人消费者构成。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及模式如下: 1、 采购模式 公司各门店货物均统一采购,采购前期统一制定采购计划并交由采购部执行。供应商筛选标准主 要考虑款式、价格并结合采购人员从业十逾年的经验综合判断,在确定供应商时通常先要求对方提供 资料,必要时赴供应商厂区实地考察,公司每年更新一次供应商名册,统计合格供应商及其相关信息。 为保证产品销量及产品结构优化,采购计划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1)门店销售情况公司各门店每周反馈及系统统计销售情况,由于可直接接触消费者,对于产品体验较为直观。采购部通过各门店反馈的店面销售情况以及系统实时数据,综合各门店现有产品客户反馈情况及销售情况,统计得出畅销及滞销产品情况并分析消费者喜好,从而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 (2)产品整体行业变化产品部通过分析行业技术更新等情况,向采购部反馈行业最新动态,以保障公司产品结构完整,始终处于行业研发前沿。 (3)库存情况采购部将通过分析产品库存情况、周转率制定采购计划,以保障公司良性运作。 2、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采用自营、联营与加盟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1)自营模式下,公司与商铺或者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协议方式支付租金,然后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形式开设门店,由门店负责日常经营与收款活动。 (2)联营模式公司现有 6 家联营店。联营模式下,公司与商场(以下简称“联营方”)签订联营 合同,由联营方提供场地和收款服务,由公司提供产品和销售管理。合同期内,联营方按照其系统显示的销售额,扣除合同约定收益,将剩余货款结算给公司。公司按照实际结算额向联营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加盟模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