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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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83.18        732,743.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83.18      8,067,256.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8,460.61      6,640,277.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6,903.45      2,201,615.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5,364.06      8,841,892.55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      □是 √否

    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      □是 √否

    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天明眼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2
  月 29 日,前身为浙江天明眼镜有限公司,公司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2,300.00 万元,股本:2,300.00 万元
  (每股面值 1 元),本公司证券简称:天明科技,证券代码:839938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数 2,196.00 万股。本公司现已取得杭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 913301096706286146 的《营业执照》。注
  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兴路 358 号 5 幢 518 室。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吴雪峰。最终控制人:吴雪峰。经营期

  限:2008 年 02 月 29 日至不约定期限。本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眼镜制造;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
  池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公司 202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

  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认定自报告期末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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