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泓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其前身为深圳
市泓亚光电子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市注册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
元。经过历次变更,2015 年 12 月 4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深圳市泓
亚光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泓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本为 2,000.00万元。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 2,15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61992016F,法定代表人:李春路,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7188 号万科大厦 23 楼 2301A-1。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LED 智慧城市及智能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技术开发、电子技术咨询、电子技术交流、电子技术转让、电子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销售、电缆销售、五金交电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和电力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研发、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LED 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销售;LED 照明、智能化照明、特种照明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为 294,555.56 元,未分配利润为-
32,961,723.05 元,本期未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为
负。致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会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结
合经营及财务形势,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公司通过变更管理团队,重新梳理经营战略及业务方向,加强经营环节控制,增加盈利空间,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因此,本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
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 5%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 万
的应收款项 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 10%以上,且金额超
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过 10 万元
(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