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医疗: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8月2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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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5637        证券简称:林华医疗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苏州恒蓝医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蓝合伙”)共同投资参股苏州林华恒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恒蓝医疗”)。目标公司注册资金 1500 万元,其中公司投资 760 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公司 50.67%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是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5

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吴林元、吴文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恒蓝医疗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959 号元和大厦 336-2 工位(集
群登记)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959 号元和大厦 336-2 工位
(集群登记)

  注册资本:54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华鑫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吴林元

  关联关系:恒蓝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华鑫投资有限公司,华鑫投资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恒蓝合伙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4-035

    姓名:刘浩

    住所: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花山村 5 组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林华恒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 185 号活力商务广场 A 幢 5
层 505 室

    主营业务: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苏州林华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 现金            760 万元          50.67%    760 万元
公司
苏州恒蓝医疗

技术合伙企业 现金            540 万元          36.00%    540 万元
(有限合伙)

刘浩          现金            200 万元          13.33%    200 万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恒蓝合伙、刘浩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 1500 万,其中公司投
资 760 万元人民币,恒蓝合伙投资 540 万元,刘浩投资 2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4-035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战略发展做出的决策,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相关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扩张战略的需要,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从公司长期发展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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