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185 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即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6年7月24日,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锡协力”)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350.00万股(含3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08月12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为公司专门设立验资账户,账号697665803),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5-0035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发行于2016年11月02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6]7562号)。 2、第二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即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02月05日无锡协力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锡 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发行股 票不超过 2,000.00 万 股 (含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 民 币 5,000.00 万 元 ( 含5,000.00万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为4,6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04月 02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账 户(为公司专门设立验资账户,账号510902876410603),并经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8】第010047号验 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18年06月26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 函》(股转系统函[2018]2162号)。 2018年0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于2018年07月2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即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2016年08月3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显示专户账号为:697665803。因此,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2、第二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即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2018年05月0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显示专户账号为:510902876410603。 因此,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3、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16年08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更为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截至2024.06.30余额 无锡市协力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能源股份有限 697665803 1,133,908.87 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无锡市协力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万通中心 510902876410603 6,025,790.14 公司 支行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即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的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2016 年10月28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列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销售渠道建设、产品推广,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拓展公司业务,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的投入情况对照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908.87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033,908.87 三、募集资金使用 股票发行募集金额(元) 实际使用金额(元) 其中: - -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 900,000.00 产品推广、拓展公司业务 1,100,000.00 - 市场开拓、销售渠道建设(包 5,000,000.00 5,000,000.00 括不限于新设子公司) 合计 7,000,000.00 5,900,000.00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33,908.87 2、第二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即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的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2018 年07月18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开拓新业务、新市场,增加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业务,投资设立郑州新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新航聚诚航空技术军民融合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新航华兴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从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把握市场机遇,抢占行业优势地位。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 2022年06月13日经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为: 项目 预计投入金额(万元) 1、河南新航聚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682.00 其中:人工薪酬、市场推广及日常运营费用 1,882.00 其中:业务开拓、战略资源拓展和客户维护 1,800.00 2、北京东方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18.00 其中:人工薪酬及公司日常运营费用。 718.00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00 合计 4,600.00 1、子公司-河南聚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高技术行业,战略定位是工业互联网时代的智能化服务方案的提供商,募集资金用于其人工薪酬、市场推广及日常运营费用和业务开拓、战略资源拓展和客户维护的使用。 2、子公司-北京东方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协助河南新航聚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军民融合技术研究院在北京的筹备和实施,包括智能制造领域的业务开拓和在华北地区的有关战略资源的拓展;协助母公司开 展北方地区的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市场开拓,预计资金主要用于人工薪酬及公司日常运营费用。由募集资金专户统一支付到河南新航聚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后,由河南新航聚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东方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支付为支持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业务开展,布局公司总体战略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偿还银行贷款、缴纳税费、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其他日常费用开支。若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实际可支配资金超过4600万元,则超出4600万元的部分,也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2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5,790.14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6,025,790.14 三、募集资金使用 股票预计发行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