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得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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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类,而我国主要采用混合收集的模
                                  式,在垃圾种类及其收集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在引进荷兰、
 技术引进风险                      德国等国研发的先进技术之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良,
                                  需要具备丰富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配套调试和维护。

                                      应对措施:公司本身据具有研发能力,目前拥有多项专利
                                  及软件著作权。在公司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我们通过自主研发
                                  的智能化固体废弃物清运设备及系统,完成对自有产品的数字
                                  化系统和物联网技术升级。

                                      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加剧了行业竞争,
                                  随着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逐步得到市场认可,市场规模快速增
                                  长,中联重科、徐工等大企业会进入具有发展前景的细分市场,
                                  新的市场参与者的陆续加入会造成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新进入者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是国内生活垃圾清运领域深埋桶模式及固
                                  体废弃物智能收运模式的开拓者,具有先发优势及品牌优势;
                                  公司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构建
                                  知识产权壁垒;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满
                                  足客户需求。

                                      生活垃圾清运是政府职责之一,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建设
                                  资金、运营资金都属于政府财政拨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可能
                                  存在政府延期付款风险,从而造成企业现金流短缺的风险。
 政府延款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承接前,公司对项目进行严格评估,包括
                                  项目资金的财政预算文件、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财政支付能力、
                                  政府关系情况等,尽量争取项目预付款,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
                                  的沟通,及时催款。


                                      对于国外引进的先进环保技术及设备,需要具有丰富项目
                                  经验的技术人员,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出台以及对环保的重视
                                  程度不断提高,行业高速发展,对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存在
                                  较大的缺口。若相关人员流失,仍将对公司的经营及扩张带来
                                  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泄露。

人才流失、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应对策略:公司十分重视人才问题,主要通过行业内寻找
                                  专业的人才,也对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的内部人才进行培育;通
                                  过内外两个途径保证人才的吸收。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完善激
                                  励机制,可以实现每一位员工的自我价值的体现。针对涉及到
                                  核心技术的员工公司都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来保障公司的核
                                  心技术。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1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是 √否      三.二.(二)

 资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是 √否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220,332.90                                      65.82%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作为第三人

      合计        220,332.90                                      65.82%

  由于(2021)浙 0108 民初 3077 号案件浙江菲达、织金菲达二被告的保全行为,原告赫得环境银行
账户被冻结,无法如约归还借款并导致需偿还因延期还款所产生的相应利息,现 3077 号案件经终审判决二被告败诉,故原告要求二被告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因其保全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申请诉讼金额合计 394,694.59 元,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号(2022)
浙 0108 民初 5005 号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9:00 开庭,本案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赫
得环境诉讼请求。公司再次提请上诉变更利息损失金额为 220,332.9 元,案件号(2023)浙 01 民终 2538
号;本案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14:10 开庭,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公司不
服二审判决,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案件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已开庭审理,目前等待终审判决结果。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公告索    性质        案由      是否结案    涉案    是否形成  案件进展或执
    引                                              金额    预计负债      行情况

 2024-017    原告/申请人  保全冻结索  否        220,332.90  否        浙江省高级人
                          赔                                            民法院已开

                                                                          庭,等待终审
                                                                          判决结果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2021)浙 0108 民初 3077 号案件浙江菲达、织金菲达二被告的保全行为,原告赫得环境银
 行账户被冻结,无法如约归还借款并导致需偿还因延期还款所产生的相应利息,现 3077 号案件经终 审判决二被告败诉,故原告要求二被告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因其保全行为给原 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申请诉讼金额合计 394,694.59 元,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
 号(2022)浙 0108 民初 5005 号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9:00 开庭,本案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一审判
 决驳回原告赫得环境诉讼请求。公司再次提请上诉变更利息损失金额为 220,332.9 元,案件号(2023)
 浙 01 民终 2538 号;本案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14:10 开庭,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二审判决驳回原告
 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案件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目前等待终审判决结果。

    被告三方通过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基本户,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涉及冻结的金额 和产生的损失,公司会坚持维护自身权益并维护股东权益将维权到底。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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