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2.53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020.03 万元,经由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3)安达内验字第 004 号的验资报告。 2008 年 8 月 15 日,根据股东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发的黔地矿局[2007]166 号文件,公司 由原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总公司改制为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公司 2008 年 3 月 14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979.97 万元, 由新入股东出资 4,700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265.45 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3,014.52 万元, 经由经贵州诚智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黔诚智[2008]验字第 155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变更后的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持有比例(%)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4,800 40.00 贵州省地质矿局 101 地质大队 250 2.08 贵州省地质矿局 102 地质大队 610 5.08 贵州省地质矿局 103 地质大队 580 4.83 贵州省地质矿局 104 地质大队 420 3.50 贵州省地质矿局 105 地质大队 580 4.83 贵州省地质矿局 106 地质大队 380 3.17 贵州省地质矿局 111 地质大队 320 2.67 贵州省地质矿局 112 地质大队 440 3.67 贵州省地质矿局 113 地质大队 300 2.50 贵州省地质矿局 114 地质大队 380 3.17 贵州省地质矿局 115 地质大队 680 5.67 贵州省地质矿局 117 地质大队 1,090 9.08 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220 1.83 贵州省地矿局测绘院 290 2.42 地球物理化学勘察院 270 2.25 贵州省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 200 1.67 贵阳探矿机械厂 190 1.58 合计 12,000 100.00 2012 年 12 月,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全部股权给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贵 州省地矿建设工程施工公司,转让后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7.50%的股份,贵州省地矿建 设工程施工公司 2.50%,转让后注册资本不变。2013 年 9 月 25 日,股东贵州省地矿建设工程施工公 司更名为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取得注册号 520000000024442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钟超;营业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219 号。 2014 年 12 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的 3%的股权给贵 州奥达物资有限公司,转让后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4.50%的股份,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0%,贵州奥达物资有限公司 3%,转让后注册资本不变。 2018 年 5 月 18 日,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进行分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200 万股。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贵州省国资委出具《省国资委关于西南能矿无偿划转所持地矿股份部分股 权至西能建工及供应链公司有关事宜的意见》,同意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股份”)17.5%股份无偿划转至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同意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地矿股份 20%股份无偿划转至西南能矿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2021 年 12 月 21 日,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南能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转让后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7.00%的股份,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0%,西南能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00%,贵州奥达物资有限公司 3%,转让后注册资本不变。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3,200 万元,股份总数为 13,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全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3,200 万股。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户,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五)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 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占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 10%及 以上 重要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核销 单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占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 10%及 以上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单项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余额 10%及以上 重要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占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10%及以上,且余 额大于等于 1,000 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余额 10%及以上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余款 10%及以上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项投资活动发生额大于投资活动发生额 10%及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期末单户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占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10%及以上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