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5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6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8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6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46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 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海蓉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嵩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5.1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16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确定。最终收费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作关系。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