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6348 证券简称:汇恒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4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月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宗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3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6.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鲁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6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6 提名张红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薛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刚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胜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8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换届后能够满足公司治理需求,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6 三、备查文件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