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项 √是 □否 三.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是 √否 三.二.(三) 资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是 √否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三.二.(五)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六)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三.二.(七)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是 □否 单位:元 被担 担保期间 保人 实际 是否 是否 履行 为挂 履行 被担 担保 责任 牌公 必要 序号 保人 担保金额 责任 担保余额 类型 司控 的决 的金 股股 策程 额 起始 终止 东、 序 实际 控制 人及 其控 制的 企业 惠州 市亿 2023 2026 已事 顺森 年 8 年 7 前及 1 精密 80,949,083.87 80,949,083.87 月 2 月 4 连带 否 时履 科技 日 日 行 有限 公司 总计 - 80,949,083.87 80,949,083.87 - - - - - 可能承担或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担保合同正常履行。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80,949,083.87 80,949,083.87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0 0 提供担保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 80,949,083.87 80,949,083.87 人提供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0 0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其他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 接受担保 140,000,000 140,000,000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贷款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关联担保为彭建科、张惠珍为公司贷款无偿提供担保,其中 1.2 亿担保合同对应的贷款本金余额为 80,949,083.87 元;2000 万担保合同对应贷款本金余额为 2000 万。 (五)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广东豪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9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 票种类为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250,000 股的 2.5532%。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 留权益。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 元/股。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 人,均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 独立董事)、监事,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此外,根据本计划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自授予日起需持有满 3 年,且解禁后需持有满 1 年期限,方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 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 号)中的相关递延纳税政策。 六、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 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临时公告索引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情况 公开转让说明 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承诺(社 2017年1月16 正在履行中 书 控股股东 保 公 积 金 承 日 诺) 公开转让说明 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承诺(厂 2017年1月16 正在履行中 书 控股股东 房搬迁损失) 日 公开转让说明 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承诺(排 2017年1月16 正在履行中 书 控股股东 污环保承诺) 日 公开转让说明 实际控制人或 同 业 竞 争 承 2017年1月16 正在履行中 书 控股股东 诺 日 公开转让说明 其他股东 同 业 竞 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