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年08月2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6399      证券简称:汇春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庄吉林先生、庄腾飞先生、赵贵勇先生、卢敏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聘庄吉林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聘庄腾飞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赵贵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卢敏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优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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