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利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2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430131      证券简称:伟利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丙 2 号中国红街 3 号楼 501 北京伟利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0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
审核意见。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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