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430131 证券简称:伟利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丙 2 号中国红街 3 号楼 501 北京伟利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0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 审核意见。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