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为 2,723,610,602.20 元; 职工债权为 15,213,437.78 元; 税款债权为 61,637,338.76 元; 预计负债为 139,917,008.93 元。 其中预计负债包括未确认的职工债权 2,786,562.22 元、涉及司法鉴定尚未审查完毕债权 112,800,000.00 元及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的普通债权 24,330,446.71 元。 2016 年 12 月 7 日,预计负债中原涉及司法鉴定尚未审查完毕债权为 112,800,000.00 元,经司法 鉴定后确认为普通债权 94,952,000.00 元。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职工债权申报增加 162,275.77 元,职工债权申报合计 15,375,713.55 元。第二批债权人申报增加普通债权 18,733,533.00 元。佳纸公司最终确认已申报债权原值如下: 普通债权为 2,837,296,135.21 元; 职工债权为 15,375,713.55 元; 税款债权为 61,637,338.76 元; 预计负债为 27,117,008.93 元。 最终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申报债权外,股东代垫款及重整期间其他应付款项合计为 76,177,024.25 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剩余未偿还债务合计金额为 58,346,415.76 元,账户现可偿债资金为 56,768,961.64 元,其中包括理财产品金额为 45,039,920.14 元。 其中剩余普通债权人、其他重整期间应付款具体明细包括: 1、佳木斯市东风区国家税务局原滞纳金为 114,568,693.25 元。滞纳金按重整计划确认应偿付金额为 4,975,335.50 元,佳纸公司已于国家税务局签订本金分期付款协议,国税局将于近期通知佳纸公司缴纳滞纳金。 2、原预计负债中剩余 6 家普通债权共 13,205,225.21 元,按重整计划确认应偿付金额 1,622,099.00 元,现已转普通债权款。 3、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评估费 150,000.00 元。 剩余职工债权人明细为原预计负债中预留职工债权款 2,786,562.22 元,现已转职工债权款应付职工薪酬中。 剩余税款债权人明细为佳木斯市东风区国家税务局剩余税款本金 48,578,961.75 元以及 2015 年新 增应交增值税 55,771.63 元,以最终纳税申报金额为准。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0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