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914 证券简称:峰华卓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914 峰华卓立 2024 年 9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利众路 8 号 C2-2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彭铁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提名彭铁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屈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提名屈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周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提名周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邹美璋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提名邹美璋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五)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李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提名李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六)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易晓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提名易晓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监 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七)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伍亚兴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提名伍亚兴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监 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志; 联系电话:0757-8877559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文件》。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