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2127 证券简称:谊熙加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7 月 23 日,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股) (元/股) (元) 上海乐阖赫 管理咨询合 1 2,000,000.00 1.00 2,000,000.00 现金 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公告编号:2024-037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26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应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 资金足额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完成缴款后,认购对象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7:00 之前将汇款底单扫描 件 或 银 行 转 账 电 子 回 单 截 图 发 送 至 公 司 联 系 人 邮 箱 (vigny.zhang@ecomplus.cn),同时需要通过电话(021-63029655)与公司联 系人确认。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期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凭证,并确认认购对象 的认购资金足额到指定的专用账户后,以电话或邮件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 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镇支行 账号 121919708410001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认购对象汇入认购资金时,收款人户名、开户 公告编号:2024-037 行及账号应和上述缴款账户信息一致;2.汇款人应与认购对象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3.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4.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收到认购对象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的, 公司将与银行、认购对象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2.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 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对象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 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对象自行承担。 3.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与其认购股份不一致时,以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 可认购股份数量与该认购对象认购数量上限两者股份较低者为准。若有超额认 购资金,公司将及时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对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张岚 电话 021-63029655 传真 021-63025811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212 号 16A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附属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三)《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一次修订 稿)》;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关于同意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32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