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3: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30日查看PDF原文
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集团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为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集团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一项安排。

  本集团主要按照下述原则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8.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分类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确定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2)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按其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由为使投资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构成。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符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本集团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市场公开报价);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也可以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
价值可靠计量时或其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3)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标准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单位价值超过 5000 元。

  (2) 固定资产计量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 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项目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              4.00-5.00            2.71-3.2

 机器设备                    10-15              4.00-5.00            6.33-9.6

 运输设备                    5-8              4.00-5.00          11.88-19.2

 办公设备                    3-5                0-5.00            19.2-33.33

 其他设备                    3-5                0-5.00            19.2-33.33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2.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本集团为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