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6.00 23,106.00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重要承诺事项 1.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 项目 年末余额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672,550.17 (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本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24 年1 月1日,期末系指2024 年6 月30 日;本期系指 2024 年 1-6 月,上年系指 2023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其他应收款 - - - - - - 2.其他应收款 (1)按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数账面余额 备用金 - - 保证金及押金 -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代付其他单位款项 - - 关联方款项 - - 小计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续上表: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①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三(九)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②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其他变动金额较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所致。 ③本期坏账准备计提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 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十(一)2“信用风险”之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二)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减值 账面余额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 子 公 司 622,941.00 622,941.00 622,941.00 - 622,941.00 投 资 - 2.对子公司投资 本期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减值准备期初数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上海京瑞实业有限 622,941.00 公司 - (三)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小计 - - 十六、补充资料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非经常性损益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 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 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 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小计 -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明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净利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