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3098 证券简称:新龙生物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募集资金 2020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 6,529,573 股,发行价格 4.7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799,995.84 元。本次募集资金 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草地贪夜蛾毒株引进及产品研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月 20 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149719090000109150),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20】4702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全国股转系统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出具了《关于对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439 号),确认本次发行股票 6,529,573股,均为无限售股份。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于2021 年 1 月 13 日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2021 年募集资金 2021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 27,347,889 股,发行价格 4.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999,992.42 元。本次募集资 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和销售网络建设,以及天敌昆虫工厂、昆虫病毒生产智慧工厂示范、微生物农药及肥料和绿色数字农业上海科创中心等项目建设。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 业部(账号:149719090000117670),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 公告编号:2024-023 华验字【2021】000619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全国股转系统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关于对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2953 号),确认本次发行股票 27,347,889股,均为无限售股份。 2021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于2021年10月1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公司 2020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开户行为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719090000109150)。公司2021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开户行为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719090000117670)。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之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3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2020 年募集资金 公司通过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0,799,995.84 元,本报告期共使用 45,472.73 元用于技术服务费,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该账户已注销并以按要求公告。 (二)2021 年募集资金 公司通过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8,999,992.42元,本报告期共使用21,854.78元用于技术服务费,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注销并以按要求公告。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