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4.49 576,597,85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2,876,534.38 258,685,775.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6,215,275.28 2,927,304,837.3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452,490.13 285,697.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4,710,486.17 361,895,775.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68,378,251.58 3,289,486,310.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 -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06,353,296.20 3,316,607,601.3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262,821.58 187,218,093.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3,616,117.78 3,503,825,69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4,762,133.80 -214,339,385.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19,950,203.29 6,515,923,972.0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8,900,000.00 2,491,221,617.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98,850,203.29 9,007,145,589.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86,871,326.36 4,736,041,165.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48,2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8,489,964.75 3,015,636,052.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55,361,291.11 7,754,825,41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6,511,087.82 1,252,320,171.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6.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4,625,291.83 1,296,666,561.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7,558,961.69 1,018,343,491.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2,933,669.86 2,315,010,053.33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 □是 √否
是否变化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 □是 √否
否变化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附注八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 □是 √否
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 □是 √否
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六、注
释 33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于 1988 年 6 月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 500.00 万美元。
2015 年 4 月,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京商务资字【2015】338 号北京
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折股,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99,791.8927 万元。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为: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0.20%;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4.80%;新利恒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25%。
2015 年 8 月,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京商务资字【2015】653 号关
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公司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99,791.8927 万元增加至 249,791.8927 万元。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为: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0.05%;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1%;新利恒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9.99%;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60.05%。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5】5533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所属行业:租赁业,证券代码:833499。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0002150XF 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累计发行股份总数 249,791.8927 万股,注册资本为 249,791.8927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北
四环西路 58 号 20 层 2008。
根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股东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利恒
机械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东协议》,公司股东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解除与公司股东三一集团、新利恒之间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使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控股股东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7 月 5 日,股东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
(二)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电器、交通运输工具、各种仪器、仪表以及先进技术和房地产的直接融资租赁、转租赁、回租和租赁物品的销售处理;(二)其他租赁业务;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和国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器具、器材、仪器、仪表等通用物品的出租业务和对租赁物品的残值变卖、销售处理;(三)根据用户委托,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租赁所需物品;(四)融资租赁项下的,不包括需要配额和许可证的,其出口额以还清租金为限的产品出口业务(每项出口需另行报批);(五)对租赁业务实行担保和咨询;销售医疗器械 II 类;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
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融资租赁行业。主要服务为融资租赁等。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本部共计 258 户,其中: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增加 1 户,投资设立增加 55 户;注销 37 户、出售 1 户、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
权 9 户。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