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好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成都好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主办券商充分 不适用 事前审查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根据成都好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房通”或“公司”)经 审计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66,077.5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4,218,493.39 元。 根据好房通未经审计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406.96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11,465,548.29 元。 好房通持续亏损,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57,564,896.00 元。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主办券商充分事前审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挂牌公司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 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创造必要条件。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 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醒公司按相关要求向主办券商提交《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但公司未能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未能给 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无 法保证《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质量。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连续多年亏损,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 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自 2024 年 5 月 7 日起已被实行风险警示。若公司经营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未来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 终止挂牌的风险。 由于公司没有为主办券商预留足够的事前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 行事前审查义务,可能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造成影 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好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