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中,本次回购价格无可参考股票交易价格。
根据 Wind 数据显示,本次选取所属产业链为 LED 驱动电源的可比上市公司共计 4
家。可比公司的最新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市净率、基本每股收益、市盈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每股市价 每股净资 基本每股收益 市净率 市盈率
(元) 产(元) (元)
301002.SZ 崧盛股份 14.67 6.78 0.14 2.16 104.79
002660.SZ 茂硕电源 6.8 3.54 0.09 1.92 75.56
300543.SZ 朗科智能 7.63 4.1 0.15 1.86 50.87
832110.BJ 雷特科技 14.84 8.55 0.46 1.74 32.26
平均 - - - 1.92 65.87
注:1、每股市价为2024年 8月20日股票收盘价格;
2、由于朗科智能尚未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该公司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为经审计 2023 年年
度报告数据;除朗科智能外,其他可比公司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为 2024年半年度报告数据。
本次回购价格为每股 3.6 元,对应市净率 0.89 倍,对应市盈率 11.61 倍。本次回购
价格对应市净率、市盈率均低于上述 4 家可比公司。因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数量更大且更活跃,整体资产、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与公司市净率、市盈率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是否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
截止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在册股东、股权数量、取得方式、时间及价格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取得方式、时间及价格
号 (万股) (%)
无锡凌智投资咨询 2015 年 3 月 12 日以 1 元/股价格受让
1 企业(有限合伙) 725.2000 55.25 凌湖资产 607.70 万股、受让杨永兵股
份 117.5万股;
2015 年 9 月 2 日以 1.76 元/股增资
2 朱伟清 239.8990 18.28 113.6364 万股;2017 年 8 月 10 日以
1.76 元/股的价格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取
得 126.2626 万股;
江苏天吴投资集团 2015 年 3 月 12 日以 1 元/股价格受让
3 有限公司 214.8000 16.36 胡新亮 30 万股、受让杨永兵 64.8 万
股、受让周太明 120 万股;
4 许若鹏 50.0000 3.81 2017 年 8 月 10日以 1.76 元/股的价格
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取得 50万股;
5 江苏安明产业投资 40.0000 3.05 2021 年以 1.85 元/股的价格通过集合
管理有限公司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40 万股;
6 宋晓 22.7273 1.73 2015 年 9 月 2 日以 1.76 元/股价格增
资,取得 22.7273万股;
7 杨斌 20.0000 1.52 2015 年 3 月 12 日以 1 元/股价格受让
赵军 20万股;
合计 1,312.6263 100.00
如上表所示,自挂牌以来,公司股权清晰,股东结构稳定,本次回购价格已综合考虑股东持股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等情况,不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
综上,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经营情况、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历次股票发行情
况、同行业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及股东持股成本,结合公司回购股份目的,确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 3.6 元/股,回购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上述价格确定原则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3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680,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要约期限届满,若股东同意接受回购要约(以下简称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将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公司将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股份回购完成后,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000 2.86% 375,000 2.8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51,263 97.14% 11,451,263 87.24%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0 0% 1,300,000.00 9.9%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0 0% 1,300,000.00 9.9%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0 0%
总计 13,126,263 100% 13,126,263 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4/8/2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如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后续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达到数量上限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000 3.17%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51,263.00 96.83%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总计 11,826,263.00 100%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
响的分析
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 130 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8.00 万元。
1、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模拟计算,回购前
后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科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回购完成后预计
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 7,914,670.15 3,234,670.15
流动资产 166,418,679.12 161,738,679.12
流动负债 131,980,998.56 131,980,998.56
总资产 19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