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400193 证券简称:嘉凯城 3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财政部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而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7 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4-033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