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关于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大股份”或“公司”)尚未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全部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民大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对民大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并督促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通过日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了解到截至目前民大股份 尚未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全部编制工作,无法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含当 日)前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若民大股份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披露,民大股份将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王治国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18686019649 主办券商邮箱:wangzg-tzyh@grzq.com 挂牌公司联系人:王喜欢 挂牌公司联系电话:15532021333 挂牌公司邮箱:xh13103002122@163.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情形,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