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 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 有关联关系。 第一百九十条 保密和竞业禁止 (一)任何发起人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对外泄露未经董事会 决议对外公开的任何公司文件、资料、技术、客户资料、市场信息。以上 保密义务在股东转让股份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 密成为公开信息。 (二)公司任何发起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公司及公司参股的 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在从事同类业务的公司或实体中任职。 第一百九十一条 争议解决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一百九十二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众至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