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释义
本说明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城市云、公司、股份公司 指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城市云有限 指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中科大国祯 指 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瑞为 指 湖北中金瑞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盈润 指 厦门中金盈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顺商 指 厦门中金顺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高新 指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广电 指 合肥广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飚可 指 合肥市飚可创业投资服务部(普通合伙)
歙县基金 指 歙县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公司
国创兴泰 指 安徽国创兴泰智慧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泰租赁 指 安徽兴泰租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鸿淦 指 上海鸿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君旺 指 安徽君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君润 指 安徽君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君嘉 指 安徽君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市工商局 指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市监局 指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章程》 指 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指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
本公司前身为城市云有限,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并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公司自城市云有限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 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2012 年 5 月,城市云有限设立
2012 年 4 月 19 日,城市云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城市云
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由合肥广电、中科大国祯和上海鸿淦共同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城市云有限。
2012 年 4 月 20 日,合肥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合)登记名预核准字[2012]第 5966 号],核准企业名称为“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22 日,安徽安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皖安联信达验字[2012]第 40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5月 22 日,城市云
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共计 1,000.00 万元,其中,合肥广电出资340 万元、上海鸿淦出资 330.00 万元,中科大国祯出资 330.00万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城市云有限在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
为 3401000006592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城市云有限设立时的在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合肥广电 340.00 34.00
2 中科大国祯 330.00 33.00
3 上海鸿淦 330.00 33.00
合计 1,000.00 100.00
城市云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具体代持情况如下:
①股权代持的形成
2012 年 5 月,中科大国祯与上海鸿淦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上海鸿淦代
中科大国祯持有城市云有限 30.00 万元出资,占城市云有限注册资本的3.00%,即沙沟湖鸿淦名义上持有城市云有限 33.00%的股权。
城市云有限设立时股东实际出资情况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合肥广电 340.00 34.00
2 中科大国祯 360.00 36.00
3 上海鸿淦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②股权代持的解除
2015 年 1 月,中科大国祯与上海鸿淦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
定,双方解除《合作协议》约定的代持关系,上海鸿淦原代持中科大国祯所持
城市云 3%的股权由中科大国祯转让给上海鸿淦。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海鸿
淦向科大国祯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30.00 万元。
经本次股权转让,中科大国祯与上海鸿淦解除了股权代持,股权代持解除后,城市云有限股东实际持股情况与工商登记情况一致。
(二)2015 年 10 月,增资至 2,675.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4 日,安徽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有
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皖中天健专审字[2015]057 号),经审计,在
审计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日),城市云有限的净资产为 10,087,209.14 元。
2015 年 9 月 15 日,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皖普天评报字[2015]060 号),经评
估,在评估基准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城市云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087.43 万元。
2015 年 9 月 28 日,合肥市国资委同意上述评估报告备案,并出具了《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确认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城市云有限
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087.43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5 日,安徽君旺、合肥飚可与合肥广电、中科大国祯、上海
鸿淦签订《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城市云有限注册资
本由 1,000.00 万元增至 2,67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675.00 万元分别由中科
大国祯认缴 339.00 万元、安徽君旺认缴 936.00 万元、合肥飚可认缴 400.00 万
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2 元,投资款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0 月 15 日,城市云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城市云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至 2,67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科大国祯认缴 339.00 万
元、安徽君旺认缴 936.00 万元、合肥飚可认缴 400.00 万元,增加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2 元,并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10 月 21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15]14047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城
市云有限已收到股东中科大国祯、安徽君旺、合肥飚可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675.00 万元。
2015 年 10 月 22 日,城市云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合肥市工商局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城市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君旺 936.00 34.99
2 中科大国祯 669.00 25.01
3 合肥飚可 400.00 14.95
4 合肥广电 340.00 12.71
5 上海鸿淦 330.00 12.34
合计 2,675.00 100.00
(三)2015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11 月 1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合伙)出具《审
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4971 号),经审计,城市云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日)的净资产为 30,294,908.07 元。
2015 年 11 月 12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
告》(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 0847 号),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0月 31 日),城市云有限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3,030.86 万元。
2015 年 11 月 16 日,城市云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