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立股份:补充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1

2024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②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职较多的情形。③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发生变动。请公司:①李淑侠是否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职务,在公司的入资、任职情况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的要求,是否曾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廉洁自律要求,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是否从事与原工作职务及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影响其目前在公司的持股及任职,是否需要并取得原人事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或补充确认;②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多个公司兼职,对外兼职企业是否存在与公司经营类似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影响其独立、有效履行职责。③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发生变动的原因,变动后新增的董监高人员是否来自公司股东委派或公司内部培养产生,是否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李淑侠是否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职务,在公司的入资、任职情况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的要求,是否曾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廉洁自律要求,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是否从事与原工作职务及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影响其目前在公司的持股及任职,是否需要并取得原人事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或补充确认

    1、李淑侠是否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职务

  李淑侠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以下简称“哈工大威海”)处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期间                            职务                  行政级别

  1      2000年 12月至 2005年 5月    教师                                    无

  2      2005年 6月至 2007年 11月    科技处副处长                          副处级

  3      2007年 12月至 2012年 3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处级

  4      2012年 4月至 2017年 11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    正处级
                                    长

  5      2017年 12月至 2018年 8月    教师                                  正处级

  6          2018年 8月至今        已退休                                  -

  李淑侠在哈工大威海任职期间,曾担任院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职务,不属于校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属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2、在公司的入资、任职情况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的要求,是否曾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廉洁自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李淑侠曾任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不
具备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李淑侠对公司的入资、任职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务员法》的情形。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关于相关主体对外投资/兼职的主要规定如下:

  纪律规定名称      效力期间                      相关规定摘录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
                                  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  2010.02.23-  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从政若干准则》        2016.01.01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
                                  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
                                  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
                                  动。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
                                  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
                                  员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  2016.01.01至  对党员领导干部投资及兼职无明确限制性规定。

律准则》                今

                                  (九)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
                                  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              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
部、监察部《关于加  2008.09.03至  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今      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
建设的意见》(教监              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不得领取报酬。学
[2008]15号)                      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院系等所属单位违规领取奖
                                  金、津贴等;除作为技术完成人,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
                                  有高校企业的股份。

                                  一、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              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              五、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
导 干 部在 企 业兼 职  2013.10.19至  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
( 任 职) 问 题的 意      今      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见 》 ( 中 组 发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领导
〔2013〕18号)                  干部,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领导干部,参照本意见执
                                  行。


  纪律规定名称      效力期间                      相关规定摘录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              二、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
印发《高等学校深化              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2016.08.16至  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
神的若干规定》的通      今      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经批准兼职的院系及内设机构领
知(教党〔2016〕39              导人员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
号)                              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高校、科研院所的单位性质、工作职责与党政机关有较大
                                  差异,担负着传承和创造知识、推动创新、服务社会等职
                                  能,其领导人员大多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的领导
《关于改进和完善高              岗位与党政领导岗位性质也不尽相同,对他们的兼职,应
校、科研院所领导人      -      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管理。对高校、科研
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              院所领导人员中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领导人员,其兼
的问答》                          职管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对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领导人员,应按照分层分类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
                                  支持他们兼任与其工作或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职务,支持
                                  他们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支持领导人员到与本单
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              位和本人业务工作需要或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
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  2016.09.04至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支持领导人员在高
办法的通知》(哈工      今      水平学术期刊担任编委或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支持领导
大 党 组 〔2016〕68              人员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号)

                                  第二条 教职工应依法依规从事校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认
                                  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影响校内本职工作,不得损害学校
                                  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得从事校外兼职和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              经商办企业:

职工校外兼职和经商      -      (一)本职工作岗位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学校技术秘密,因
办企业管理办法》                  校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可能导致泄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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