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龙物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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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430490      证券简称:旭龙物联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 76 号 A 栋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朝荣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徐朝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4-020

  经核查,徐朝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徐龙为公司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聘任徐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徐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徐龙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聘任徐龙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徐龙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4-020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翁铨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聘任翁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翁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刘娜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聘任刘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刘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晓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20

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聘任华晓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华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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