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有效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经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4 年第 9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
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发行人具备《公司法》(2023 修订)《证券法》
《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2023 修订)《证券法》《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与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基本情况变化如下:
名称 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 0006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1489736421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279,292.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龚华东
成立时间 1996 年 11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
经营范围 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
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贸易
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壤
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广告发布;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港口经营;黄金
及其制品进出口;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7.78%
其他股东 52.22%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现有股权结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司法冻结等可能导致行使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股东持有的股份所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
八、发行人的业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铜冠矿建是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其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补充披露如下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合肥市包河区山启鸿日用百货经营部 董事长丁士启弟弟丁士飞为经
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3 铜陵铜兴矿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俊杰曾
担任监事,2024 年 8 月注销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已作充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有效性予以确认,已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对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有色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不动产权
经核查,公司已就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真实、合法、有效。
(二)租赁的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外分公司存在租赁房产的情况,租赁双方已就上述租赁房产签署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三)知识产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及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具体如下:
1.专利权
(1)发明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取得 21 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 权利 发明人
号 日 期限
王卫生、张传
1 一种采矿钻孔融冰 2023113501318 2023/10/18 2024/8/20 20 余、荣介鹏、陈
装置及融冰方法 年 杰、章超、周
志、高威、钱芳
一种矿山超前探水
2 孔口防突防喷联合 201910393604 2019/5/13 2024/04/05 20 罗姜、方明、张亚锋、
控水装置及控水工 X 年 刘扬
艺
3 一种竖井井筒施工 2021106459336 2021/06/10 2024/03/19 20 陈成、王卫生、张弛、
通风降温方法 年 韩天恩、钱芳
一种深井井下矿山 20 韩天恩、张传余、朱
4 开采用多功能安全 2021112079103 2021/10/18 2024/03/15 年 从宽、何永生、章超、
头盔 高威、朱传响、钱芳
张传余、张弛、朱从
5 一种深井井下采矿 2020112356915 2020/11/09 2024/03/01 20 宽、韩天恩、丰宏宝、
用吊装装置 年 张亚锋、高威、孔德
明、钱芳
一种矿山有轨运输 陈杰、张亚锋、王杰、
6 水平水仓清淤结构 2021106965107 2021/6/23 2023/11/21 20 荣介鹏、张传余、朱
及方法 年 从宽
一种深井井下矿山 20 张传余、朱从宽、韩
7 开采用支护装置 2021111914764 2021/10/13 2023/5/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