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新材:申请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更正后)

2024年09月13日查看PDF原文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兴福新材”)是由营口兴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件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一、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股权设置及演变

  公司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设立前的股本演变过程如下:

  1、 2014 年 7 月,兴福有限设立

  2014 年 7 月 9 日,陈旭辉、郭振伟、赵日伟共同签署《营口兴福化工有限
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兴福有限。兴福有限设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陈旭辉认缴出资 4,200 万元,赵日伟认缴出资 900
万元,郭振伟认缴出资 900 万元。

  2014 年 7 月 29 日,兴福有限取得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

  兴福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旭辉                          4,200.00              70.00

  2                赵日伟                            900.00              15.00

  3                郭振伟                            900.00              15.00

                合计                                6,000.00            100.00


  2、 2016 年 3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6 年 3 月 3 日,兴福有限全体股东做出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
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分别由陈旭辉、郭
振伟、赵日伟和高巷涵以货币认购。其中陈旭辉新增认缴出资 9,800 万元,郭振伟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 1,100 万元,赵日伟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 2,100 万元,高巷涵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4 日,兴福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本次增资完成后。兴福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旭辉                        14,000.00              70.00

  2                赵日伟                        3,000.00              15.00

  3                郭振伟                        2,000.00              10.00

  4                高巷涵                        1,000.00              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3、 2016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兴福有限全体股东做出决议,一致同意股东赵日伟将
持有的公司 2,0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转让予股东陈旭辉;将持有的公司 1,0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转让予股东郭振伟。

  同日,赵日伟与陈旭辉、郭振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由于赵日伟持有的兴福有限 3,000 万元出资额尚未实缴,因此本次转让出资份额的对价为 0 元,受让出资份额对应的实缴义务由陈旭辉和郭振伟承担。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兴福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旭辉                        16,000.00              80.00

  2                郭振伟                        3,000.00              15.00

  3                高巷涵                        1,000.00                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2019 年 3 月 31 日,盘锦永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盘
永正会师验〔2019〕57 号)。经验证,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兴福有限已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100%,其中陈旭辉实缴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郭振伟实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高巷涵实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上述验资报告,兴福有限股东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

  4、 2019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兴福有限全体股东做出决议,一致同意股东陈旭辉将
持有的公司 3,2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6%)转让予徐景久;股东郭振伟将持有的公司 6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转让予徐景久;股东高巷涵将持有的公司 2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转让予徐景久。

  同日,徐景久与陈旭辉、高巷涵、郭振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股东陈旭辉、郭振伟和高巷涵向徐景久转让出资的价格为1 元/注册资本。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兴福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旭辉                        12,800.00              64.00

  2                徐景久                          4,000.00              20.00

  3                郭振伟                          2,400.00              12.00

  4                高巷涵                          800.00                4.00

                合计                              20,000.00              100.00


  5、 2022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兴福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徐景久
将持有的公司 3,4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7%)转让予股东陈旭辉;将持有的公司 600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转让予股东郭振伟。

  同日,徐景久与陈旭辉、郭振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股东徐景久向陈旭辉、郭振伟转让出资的价格为 1.36 元/注册资本。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兴福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旭辉                        16,200.00              81.00

  2                郭振伟                          3,000.00              15.00

  3                高巷涵                          800.00                4.00

                合计                              20,000.00              100.00

  6、 2022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兴福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陈旭辉、郭
振伟的股权转让事宜。

  同日,陈旭辉等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  转让对价总额  转让单价(元/
                                      元)          (万元)      注册资本)

 1      陈旭辉      川流长桉          1,837.50        7,350.00          4.00

 2      陈旭辉      丽水朝福          1,250.00        5,000.00          4.00

 3      陈旭辉      青岛朝汇            125.00          500.00          4.00

 4      陈旭辉      青岛朝丰            112.50          450.00          4.00

 5      陈旭辉      青岛朝恩            75.00          300.00          4.00

 6      陈旭辉      济南德道            455.00        1,820.00          4.00

 7      陈旭辉      德州德道            525.00        2,100.00          4.00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  转让对价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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