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恒环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18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348        证券简称:汇恒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32 号恒润大厦 5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411,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相应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 2 号院 7
号楼 3 层 B317”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 4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37
室”;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遥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李
遥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月中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李
月中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月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宗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宗
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宗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陈
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沈
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沈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鲁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鲁
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鲁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红忠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张
红忠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红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薛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薛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薛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杨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杨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411,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李遥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0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时股东大会

李月中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0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时股东大会

 宗韬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0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时股东大会

 陈赟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0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时股东大会

 沈勇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0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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