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430746 证券简称:七星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反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宗国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000 万元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新疆德顺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称“德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34)。 现德顺房产为许宗国应向公司承担的清偿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许宗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疆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南路 1133 号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南路 1133 号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 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 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 许可为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租赁。 法定代表人:许宗国 控股股东:新疆顺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许宗国 关联关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许宗国 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天柱山街 68 号 1 号楼 2 单元 102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求,由公司关联方德顺房产为公司已经为许宗国履行《个人贷款合同》(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4210786 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4210785 项下的贷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债权人”)提供担保。 公告编号:2024-039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以上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无偿反担保,未存在显失公允性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担保人):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人):新疆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甲方根据许宗国(以下称“债务人”)的需求,已经为债务人履行《个人贷款合同》(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4210786 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4210785 项下的贷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债权人”)提供担保。 1.2.为确保甲方的权利实现,乙方同意,为债务人应向甲方承担的清偿责任(具体范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提供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或者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无。 公告编号:2024-039 七、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