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电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9月2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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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1321    证券简称:顺电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生活本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借款协议和保证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申请授信额度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3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30 日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 103 栋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 103 栋

  注册资本:135,207,082 元

  主营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家用电器、五金、家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通信器材、设备和电子产品的购销、零售及批发;家用电器、制冷设备、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摄影器材的维修;彩色冲印(不含限制项目);家用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的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旧换新家电的销售;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黄金饰品的零售;代理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业务;工艺礼品、办公用品、智能卡的销售;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柜台出租;延长保修服务;网上贸易;文化及体育用品、化妆品的销售;会议服务、展览服务;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运;咖啡制售、西饼糕点制售(不含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具体项目由分公司经营);中、西餐制 售;餐饮服务;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出版物零售;香烟销售;咖啡饮品的销售;仓储服务;酒类销售;运营商业务代办(含移动/联通/电信业务代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互联网金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家用电器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点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法定代表人:费国强

  控股股东:深圳市顺电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费国强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生活本色实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公告编号:2024-023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960,000,701.1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445,523,184.72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19,744,593.7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6.69%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9.7%

  2023 年度营业收入:1,921,185,890.01 元

  2023 年度利润总额:-28,362,809.81 元

  2023 年度净利润:-20,800,489.06 元

  审计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审计,并对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

  债务发生期间:1 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由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以借款协议和保证合同为准)。(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该担保不会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公告编号:2024-023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0            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0            0%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0            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

                                          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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