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82 证券简称:菲奥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1 日 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白应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加快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市场影响力,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0,000 股,每股价格 2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对子公司武汉菲奥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奥达物联”)增资,最终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自身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武汉慧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具体内容详见《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莹、覃美铃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只有一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之股份认购合同》。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莹、覃美铃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只有一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及子公司菲奥达物联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将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故尚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及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武汉菲奥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奥达物联”)增资人民币 4,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菲奥达物联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5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500.00 万元,公司对菲奥达物联的持股比例仍为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无明确规定。根据《公众公司办法》和《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根据本次发行计划,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明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莹、覃美铃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只有一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菲奥达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