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67 证券代码:831428 证券简称:数据堂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齐红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总经理 张宗明 其他(股东) 原公司股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6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5 年 9 月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齐红威及 股东张宗明存在由他人代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 161号、第 190 号、第 212 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五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七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齐红威、张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编号:2024-067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42 号》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