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1399 证券简称:参仙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再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碧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25,000,000股被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3.27%。在本次再冻结的股份中,25,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24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再冻结的原因 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控股股东碧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5,000,000 股公司股份,被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三)股份再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再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冻结股份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7%,碧水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 92,87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43%。累计被限制权利(包括本次)的股份数 71,565,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0%,如果被限制权利的股份全部被行权,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二、股份再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3 股东姓名(名称):碧水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92,871,100、86.4328%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63,894,734、59.47%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1,565,662、66.60%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19 年 8 月 16 日,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 02 民初 581 号法律文书冻结碧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 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止。 2021 年 1 月 18 日,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 01 民初 382 号法律文书冻结碧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5,315,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 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止。 2023 年 7 月 6 日,根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 0603 执 1823 号法律文书,再冻结碧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1%,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6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5 日止。 碧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63,250,000 股,质押给机构或个人用于融资,加之上述被冻结和再冻结的 43,315,662 股(包括本次),共计 71,565,662 股股份权利受限,受限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0%。碧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2,871,100股,其持有的受限股份占其持有的股份总量的 77.06%。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