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5787 证券简称:海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8 日 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99,783,331.55 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72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3.6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9 日 公告编号:2024-027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海力大道 1 号 联系人:曹银霞 电话:0570-3832086 传真:0570-3832088 七、备查文件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