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2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70319        证券简称:鼎信通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晔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

                                                                          公告编号:2024-039

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周转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从放款日起计算。

  上述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晔、卢瑞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000万元;或者以公司知识产权质押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2、具体借款时间、利率以及借款合同对应的附属合同的签订时间,以董事长徐晔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对应的附属合同为准。

  3、授权董事长徐晔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上述融资、担保业务的有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一一条规定,上述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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