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984 证券简称:民太安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不含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的其他表决方式为通讯方式。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10:00。 2、其他投票方式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84 民太安 2024 年 9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南光路 286号水木一方大厦 1 栋401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集团”)拟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人民币不超过 1500 万,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民太安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民太安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由公司、民太安 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二条, 民太安集团及民太安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订 《信用反担保协议》。 民太安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的此项贷款为续贷,据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自 2023 年 9 月起审议通过公司为民太安集团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及担保的议案。2023 年度,《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 2023 年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集团”)拟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此次获批 后,将与其原先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获得的 1000 万元授信(该 授信额度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累加,民太安集团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民太安集团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 期限、利率、种类等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上述贷款授信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二条, 民太安集团及民太安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订 《信用反担保协议》。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中小贷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集团”)拟向深 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人民币不超过 15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 由本公司、民太安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另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二条, 民太安集团及民太安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订 《信用反担保协议》。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深圳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向深圳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 币不超过 1000 万整, 期限 36 个月,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并由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民太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杨 文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具体要素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最终贷款批 复为准。) 2.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集团”) 拟 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整, 期限 36 个月,贷款资金用于民太安集团的集团日常生产经营中合理的 资金需求。并由本公司及民太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杨文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贷款具体要素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最终贷款批复为准)。 另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二条, 民太安集团及民太安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订 《信用反担保协议》。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能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南光路 286 号水木一方大厦 1 栋 401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南光路 286 号水木一方大厦 1 栋 401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 0755-83521382 ,传真: 0755-83054358,邮编:518034。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