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当量 1.8 元/污染当量
水利建设基金 当期销售收入 0.1%
残疾人就业保障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金 1.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按 15%、20%、
25%等税率计缴。
报告期内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具体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森合高科 15%
森合新材料 25%
森合环保 (注)
注:森合环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森合高科作为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管理,退税率为13%。
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森合高科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
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企业所得税
森合高科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
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 GR201945000497),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45000113,有效期三年。因此报告期内森合高科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 号),森合高科的子公司森合环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因此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12 号)等规定,因森合环保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政府补助
根据《审计报告》及申请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政府补助情况(发放年度为实际发放相关补助的时间)如下:
序 发放时 主体 金额(万元) 补贴依据
号 间
《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强工业
1 147.81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南经
2022 年 森合高 管规〔2021〕4号)
度 科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
2 100 下达南宁市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
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南工信综〔2021〕279
号)
序 发放时 主体 金额(万元) 补贴依据
号 间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广
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的通知》(桂工信园
3 10 区〔2021〕305号)、《关于下达南宁市2021年
工业创新研发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南工信
科技〔2021〕25号)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制造业单项
冠军奖励资金的通知》(南财工交〔2022〕45
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4 50 关于下达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计
划的通知》(桂工信政法〔2022〕97号)、《自
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第一批制
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桂工信政法
〔2021〕427号)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统筹
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
5 30 补)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工交〔2022〕
9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
6 5.761955 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
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
7 74.38 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桂财工交〔2021〕22号)
《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强工业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南经
8 167 管规〔2021〕4号)、《关于给予广西森合高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的
请示》(南经经报〔2022〕61号)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认定广
9 30 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
工交〔2021〕276号)
《关于拨付南宁经开区2022年第三季度推动
10 10 工业稳增长奖励(产值补助、新建投产入规补
贴)的请示》(南经经报〔2022〕104号)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外经贸
11 2023 年 31.32 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进口结构鼓励先进设备技
术进口”等项目计划的通知》(南商务字〔2023〕
序 发放时 主体 金额(万元) 补贴依据
号 间
30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2 17.12 财政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科发
〔2022〕19号)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 达 2022 年 一 季 度 企 业
13 3 增产增效奖补资金的通知》(南财工交〔2022〕
47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
14 125.62 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桂财工交〔2021〕22号)
15 5 《关于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的
公示》(南科示〔2023〕5号)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