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包围材料以产生压力,从而达到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一种工艺。真
空气淬可以改变材料的结构,改善材料的强度、硬度,可以达到更好的淬火效
果以及抗拉强度,提高材料的耐腐蚀性、抗疲劳性和抗热冲击性能
一种金属材料热处理工艺,采用真空环境下迅速将加热的金属件浸入冷却介质
真空水淬 指 (通常为水)中进行快速冷却。这种热处理方法可以有效改善金属的组织性能
和力学性能,提高其硬度、强度和耐磨性等特性
真空退火 指 一种常用的金属加工工艺,采用高温和真空环境来处理金属材料,以改善其物
理性能和化学性质
真空钎焊 指 工件加热在真空室内进行,主要是用于焊接质量要求高的产品和特种材料的特
种焊接工艺
真空压力扩散 指 借助温度(低于母材熔点)、压力、时间及真空等条件,促使固态金属接合面达
焊 到原子间距离,进行原子互相扩散而实现焊接的固相结合过程
真空热压 指 在真空环境下将物料充填入模腔内,从单轴方向边加压边加热,使成型和烧结
同时完成的一种工艺方法
在真空环境下将淬火后的零件,在临界温度以下加热一定时间,然后以一定的
真空回火 指 速度冷却,以调整其内部显微组织及机械性质,以除去淬火残留应力,使能保
持一定的硬度,并增加材料韧性
真空时效 指 在真空环境下将经过固溶处理后的金属或合金工件,在一定温度下保持一段时
间,使过饱和固溶体脱溶和晶格沉淀,从而使其强度逐渐升高的一种工艺方法
真空渗碳 指 一种表面处理技术,通过将钢件放置在真空环境中,让碳元素在高温下扩散到
钢件表面上,从而增加钢件的硬度和耐磨性
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
3D 打印 指 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它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将数字模
型转换为物理对象
高性能陶瓷材料是一类具有优异力学性能、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的陶瓷材
高性能陶瓷 指 料。这些材料主要用于高温、高压和腐蚀等恶劣环境,具有高硬度、优异的耐
磨性、优异的抗腐蚀性、良好的绝缘性等特点
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88042096T
注册资本(万元) 3,989.2752
法定代表人 戴煜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6 年 5 月 25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3 日
住所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
凉塘东路 1271 号
电话 0731-82961396
传真 0731-81865188
邮编 410137
电子信箱 zhengquan@sinoacme.cn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 刘志标
负责人
按 照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C 制造业
(GB/T4754-2017)》的所属行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业 359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12 工业
按照《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 1210 资本品
指引》的所属行业 121015 机械制造
12101511 工业机械
C 制造业
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指引》的所属行业 359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
计服务;3D 打印服务;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石墨
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
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冶金专用
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智能
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
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
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热工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二、 股份挂牌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顶立科技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总量(股) 39,892,752
每股面值(元) 1.00
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
是否有可流通股 否
(二) 做市商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限售,每批解除限售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限售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 12 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限售安排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安排。”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自愿限售股东 限售期安排 限售股数(股)
楚江新材 本企业自公司本次挂牌之日起至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之日止,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26,616,000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自公司本次挂牌之日起至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之日止,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 2,422,954
牌或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计划发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