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情况 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至2025 年 9 月 14 日止。其中:固定资产贷款额度 18,000 万元,专项用于“福建福特科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 8 年;经营周转类额度 10,500 万元,用于办理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代客资金交易、低风险业务等。 本次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如下: 1、固定资产贷款 18,000 万元以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位于闽侯县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土地使用权(闽(2022)闽侯县不动产权第 0007291号)及在建工程为本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2、总授信 28,500 万元由三明福特科光电有限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罗建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4-049 三、本次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申请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贷款所需的上述抵押有助于顺利取得银行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